“没想到你们检察院行动这么迅速,之前群众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好多次,都没有效果,这次这么快就解决了。”
近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到我市东凤镇升平路,对市政榕树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一案进行“回头看”,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杨女士到场监督。现场查看整改效果后,杨代表向检察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人大代表找到了检察院
据杨代表介绍,升平路沿街的大榕树已经栽种了二十余年,这些大榕树给人们带来美好环境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由于大榕树的根系特别发达,已经从地底延伸到沿街民居的地基下,穿破水泥地板,影响建筑安全。沿街居民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但都未取得效果。杨代表在得知检察机关有公益诉讼职能后,遂将目光转向了检察院。
▲整改前榕树根横向生长导致路面开裂
深入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人大代表的意见后,第二市区检察院立即指派公益诉讼检察官核实线索。经查,发现升平路与永安路、金怡南路贯通,下穿105国道跨线桥与凤翔大道相接。该路段市政行道树以秋枫为主,间种少量榕树。其中升平路9号、11号前路段有榕树4棵,横向生长导致附近人行道地面开裂,在升平路11号建筑地基及首层屋内处,已发生榕树根系经建筑物地基侵入房内损坏室内地面情况,破坏建筑稳定性,存在安全隐患。
及时立案,制发检察建议
第二市区检察院认为,升平路作为东凤镇重要干道,人员密集、商户众多,确保沿线建筑物的安全对保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安定秩序十分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该案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遂进行立案调查并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结合实际情况,在合理保护园林资源,充分履行征求群众意见和行政报批程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消除升平路相关地段因行道树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
危险消除于未发
安全交付与市民
检察建议发出后,东凤镇有关部门积极整改,将靠近居民一侧的榕树树根砍断并开挖至一米深,浇筑混凝土挡根墙,整改后形成书面复函回复检察机关。
目前大榕树危险已基本消除,“回头看”时,检察人员再次来到升平路4号“海哥汽修”处,询问经营者对整改是否满意。正在埋头工作的修车大哥忙不迭地点头称“满意满意,之前树根都从洗手间里面长出来了,现在不担心树根从房子里长出来啦!”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
全市检察机关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检察职能
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