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做到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依法治国的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做到司法为民,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标准,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持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加强和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格局中。
二是扎实开展教育整顿,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检察队伍。
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认真对照我市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引向深入;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积极引导存在问题的干警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主动把问题讲清楚,接受组织从宽从轻处罚;多措并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梳理,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持续把“三个规定”落到实处,及时、如实填录报告,让落实“三个规定”成为全市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四种能力”。
要提升围绕“国之大者”服务大局能力,具体落实案件办理、社会面管控、舆论引导“三同步”工作机制要求,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技高一筹”的专业办案能力,有力、有效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提升“双赢共赢”的综合协调能力,基于公平公正把案件办理好的目的,把问题讲清楚,把道理讲透,让对方听明白、能接受;提升“案结事了”的群众工作能力,正确适用法律,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图文为中山检察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