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在个案办理中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政策的同时,积极修复社会关系,着力促进社会矛盾实质性化解,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
主动听取意见 深入释法说理
促使真诚悔罪
近期,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杨某某故意伤害、卢某某故意伤害、丁某某故意伤害等案件办理过程中,从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出发,主动听取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向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充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积极赔偿。
最终,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基于上述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及赔偿情况,与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积极走访调查 及时开展救助
促进关系修复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上述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现场走访调查、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被害人近亲属的财产状况及家庭收入情况,迅速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沟通、对接,使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时获得救助,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杨某某故意伤害案
办案检察官联合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共同实地走访了被害人父母,全面听取意见建议,详细了解了该“失独”父母的财产、收入及政府对“失独”父母的政策落实情况。同时,检察官多次联系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其辩护人,及时转达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并希望家属代为赔偿的意愿,促使犯罪嫌疑人家属主动向被害人父母赔偿了人民币23万元。
卢某某故意伤害案:
办案检察官主动联系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听取意见建议,向双方深入细致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政策。最终,卢某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5万元并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丁某某故意伤害案:
办案检察官在讯问中详细核查犯罪嫌疑人有无赔偿意愿,了解到丁某某愿意将其在我市大涌镇打工待结付的工资款约一万元全部赔偿被害人家属,检察官迅速与侦查机关联系核实,促成赔偿。同时,办案检察官深入了解被害人家属经济状况后,初步判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和相关材料,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在个案办理中传递司法温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办案检察官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
办案检察官主持赔偿款交付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
而是别人的人生
“司法为民”是我们永远不变的宗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有你 有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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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为中山检察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