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中山一区检开展
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近年来,因缺失、破损而导致窨井盖“伤人”“吃人”事件频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并针对窨井盖治理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
图片来源百度
近日,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中山一区检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以“窨井盖安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治理,切实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第五检察部党支部联合办公室党支部深入南区、港口、沙溪、南朗四个镇区对窨井盖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文字、拍照等方式,将存在破损、松动、不平整等安全隐患的窨井盖的具体问题、位置一一记录,收集相关线索予以跟进监督,共排查27条街道、405个窨井盖。
下一步,中山一区检将对线索分析研判,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改善城市窨井盖问题的处理方案,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下面,请跟随小编
一起看看排查现场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
如果发现窨井盖破损或其他公益受损情形,可向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提供线索。同时提醒窨井盖各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图文/中山一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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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钟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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