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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16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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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中山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强化平等保护理念,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被最高检和省委推广转发办理的一宗案件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三宗案件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一、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以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举措。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服务保障非公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业务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我院干警撰写的服务双区建设调研文章获全省检察机关主题征文二等奖。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向企业推送权益保护、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法律政策知识,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2017年以来,共对60余件涉企业典型案例进行对外宣传,引导企业强化自身权益保护和合法规范经营。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我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9条工作措施和进一步服务保障好民营企业更好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工作意见》,建立分工合作、联动调解、送法进企业等六项机制;制定《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的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基层院与我市部分商会联签《关于加强与各商会协作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深化检企联系合作,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17年以来,共到企业开展法治宣传4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提供法律咨询30多次。

三是加强联系服务。发挥镇区检察室贴近基层优势,经常性派员进企业作廉政法治教育、金融风险防范等讲座20余场次。黄圃检察室主任被南头商会评为“2018年度法律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主动了解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召开企业座谈会30多次,邀请企业代表200多人次走进检察机关,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参加万干扶万企联系服务企业活动,两级院院领导定期走访对口联系服务企业20余次,收集反映问题21个,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检察长带头深入民众镇和联系企业调研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等情况,并与镇委领导现场研究协调企业反映的有关事项。一区院在联系服务火炬开发区迪爱生合成树脂(中山)有限公司时,协调解决困扰该公司多年的安全隐患问题,为稳企安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17年以来,共批捕各类犯罪1442220900人,提起公诉2261429990,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涉黑恶案件3531530人,起诉3251527人,起诉涉黑恶案件数和人数排名全省前列;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47条,起诉时认定并移送黑产黑财5.48亿元;向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单位、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6份,回复率100%。建立重大涉疫情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前介入3057人,批捕3950人,起诉5675人。

二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惩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捕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152600人,起诉13772365人,着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如依法办理了以投资虚拟货币“维卡币”为名收取全国多地被害人资金约人民币1.96亿元的诈骗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的廖某先等31人非法经营成品油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强对走私犯罪查办工作的法律监督,在中山海关缉私分局、中山海警局设立检察官工作室(联络办公室),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依法严厉打击走私犯罪。如依法办理了陈某远、刘某恒等人走私废塑料3万余吨的走私废物系列案。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财产、维护稳定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三是依法打击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严厉打击暴力讨债讨薪、毁坏财物、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侵害民营企业负责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共批捕此类案件343427人,提起公诉422642人。如在办理余某明等4人职务侵占案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帮助民营企业挽回损失2061万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批捕此类案件3296人、起诉2179人。如依法起诉了强迫交易的A02涉黑组织犯罪,该案主犯崔华枝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办理垄断西区沙朗果蔬批发市场的郑再辉、郑再超等11人涉黑案,并针对果蔬批发市场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清源和社会治理。

四是强化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加强对知识产权犯罪尤其是新型知识产权犯罪的引导侦查取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共批捕此类案件164241人,起诉180266服务我市创新驱动战略。积极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制定《中山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在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室,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法律监督。依法起诉公安部、中宣部及最高检联合督办的春节档电影侵权盗版“2·15”系列专案。二区院办理的陈某梅、程某聪假冒注册商标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五是惩治和预防危害金融安全犯罪。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会同公安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建立金融犯罪惩防机制,合力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等犯罪活动,共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97268人,起诉272408,维护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如由检察长任专案组组长,法办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被害人多达8000余人的格子铺系列案件(涉港澳人员2000余名),同步做好信访维稳和矛盾化解工作。依法惩治洗钱犯罪,建立涉洗钱犯罪快速提前介入通道,依法办理了朱荣发等人通过地下钱庄账户在内地与澳门之间转入转出赌资、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非法经营案。

(三)强化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依法维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

一是设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与市工商联共同设立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办公室畅通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迅速办理涉企案件及诉求。如在办理许某强等5人盗窃案时,发现被盗的多家公司均系民营企业,依法从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湖南、浙江、江西等商会设立8非公经济检察工作联络点,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讲、释法说理、警示教育等,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办理涉企信访案件,对重点涉企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上门走访等形式,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17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企控告申诉132件。克服新冠疫情带来不利影响,今年110月,积极通过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共受理企业控告申诉35件,依法及时办理并回复。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共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5件。我院和第二市区院控告申诉部门再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二是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扎实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甄别纠正推进年活动,健全检察环节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共办理涉产权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33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准确把握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对企业财产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对于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如就一宗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市人大代表、某木业(中山)有限公司企划中心总监和2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见证出示证据、提问、辩论和评议等环节,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提高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三是坚持少捕”“慎诉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共涉案企业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依法不捕139人、不诉90人,变更强制措施30人。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企业人员涉嫌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68人。如在办理古镇某玻璃灯饰有限公司厂长刘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时,鉴于刘某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主动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探索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与市司法局联签《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在矫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正常经营活动的意见(试行)》,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其请假外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四)强化法律监督,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涉企业案件刑事诉讼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依法纠正涉企业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各类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共监督立案42件、撤案21件。如在办理甘肃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控告申诉案时,经深入细致审查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随后立案进行侦查。又如,在办理罗某湛利用信用证实施的服装出口贸易诈骗案中,及时多方补充侦查,依法追捕漏犯徐某建,一审两人获刑,维护企业财产权益和对外贸易秩序。加大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力度。对既不依法推进诉讼程序,又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的挂案精准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维护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如在办理卢某挪用资金案时,针对侦查机关久侦不结引发被害方申诉控告问题,要求公安机关及时侦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二是强化涉企业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涉民营企业经济纠纷的审判和执行活动,强化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受理、裁定和执行环节的监督,防止企业因不当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2017年以来,办理涉企业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90件,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2件,审查涉企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31件、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16件。如在办理某建筑公司搅拌中心违法建设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坚持监督纠正企业违法行为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相结合,在维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为企业挽回1千多万元经济损失该案获评最高检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第二批典型案例

三是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对损害社会公益案件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发线索函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损害问题。2017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6件,发出检察建议69份。依法办理民诉法修改施行后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82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三十周年经典案例》。“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网络餐饮平台经营的4000多家商铺进行排查,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网络餐饮平台存在的违法问题,有力净化餐饮市场环境。

四是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漏洞,及在财会、采购、安保管理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向涉案企业、行业协会或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防范企业管理风险,引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犯罪预防工作。2017年以来,共发出相关检察建议60多份,帮助完善制度或堵塞漏洞20多个。如在办案中发现中山某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在货物出库管理上存在漏洞,遂派员现场走访,协助企业查找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又如,在走访TCL空调事业部时,针对该企业提出盗窃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专门派员上门派发法律宣传资料、举办预防犯罪讲座,帮助民营企业不断提高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规范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时代司法理念树得不牢,部分检察人员对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服务和依法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等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二是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质效有待提高。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打击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很多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具备法商融合实践经验的检察办案骨干相对缺乏,办理涉众型犯罪和新型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工作沟通有待加强。公检法在一些涉企个案上的认识不统一,在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分歧,沟通协作尚需加强。五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意识。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等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找准服务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地在司法办案中贯彻落实。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妥善办好涉企案件,重点加强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聚焦我市重大平台建设、创新驱动、有效投资和做好“东创、西强、南育、北拓、中优”大文章为服务保障实现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二)发挥职能作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强化涉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积极营造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强化涉企案件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损害公益的监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慎重使用强制措施,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营造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沟通协作,凝聚服务企业发展合力。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实现涉企侵权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平台,加强检警联动,建立公检法案件研商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完善与工商沟通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健全检企沟通服务平台,发挥非公经济联络点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检察工作办公室作用,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为企业提供更多精准法律服务。加强与外地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司法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机制建设,提高服务企业发展效能。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建立科学的涉企案件办理评价机制和容错机制,把服务企业发展情况作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办理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涉企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专家辅助办案制度,借助外脑帮助审查专业性较强的民事案件、执行案件等,提升办案质效。注重发挥涉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指导检察人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企业是中山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支柱,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中山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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