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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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护你“劳有所得”
发布时间:2025-05-01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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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拿不回来,又没有能力起诉怎么办? 

赢了官司,拿不到工伤赔偿款怎么办? 

用工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怎么办? 

小编告诉你,检察机关可以帮你!

 

助力维权:12名劳动者的130万工钱追回来了

 

“多亏了检察官帮忙,我们被拖欠的工钱终于追回来了!这心里的石头可算落地了!”欧某等12名劳动者在与用工单位签下调解协议并于当天拿到部分工资后,握着检察官的手说道。

这是一起涉案薪资款项130万余元的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用工单位因经营不善等问题,在遣散部分员工后,迟迟未按协议约定给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欧某等12人在提起劳动仲裁未被受理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市司法局建立的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收到该线索,在向劳动者、用工单位了解案件情况、梳理案件证据后,依法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为高效化解劳动者的“烦薪事”,检察官一方面通过“背靠背”方式多次与当事双方进行沟通,另一方面与法官联系形成可行性建议方案。最终,在检察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庭签署调解协议,当天用工单位就向欧某等人支付劳务工资共计人民币49万余元。随后,检察官继续跟进后续款项的支付情况直至涉案款项130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12名劳动者终于结束了讨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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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劳动者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矛盾化解:工伤员工等待5年的赔偿款拿到手了


 2020年,老匡在中山市某餐饮公司工作时摔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2021年4月,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中山市某餐饮公司支付老匡工伤待遇差额共7万余元。同年8月,老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对案件裁定了终本执行。老匡这一等,就是五年。2024年底,无奈的老匡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

涉案餐饮公司已被吊销,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如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呢?检察官在询问老匡意见后,决定从检察和解方向着手。经过充分的释法说理,双方终于从对立走向对话。2025年1月,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老匡和该餐饮公司原负责人达成和解协议,获得了3.5万元赔偿款。因工致残的老匡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持续性的治疗费用也无力承担,这让老匡的生活变得困难重重。中山一区检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向其宣讲了司法救助政策,在老匡的申请下,成功为其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如今,老匡计划运用这笔费用进行治疗,逐步恢复劳动能力,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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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到老匡家了解案件情况


 检法合力:企业欠缴的社保补上了


 “这份《声明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在法官、检察官与当地人社部门共同对当事人释法说理下,用工企业与劳动者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刘某夫妻俩在某玩具公司工作,但公司未为其二人缴纳社会保险,刘某还出具了《声明书》确认其系由于个人原因未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刘某二人为拿回此前补缴社保费自行垫付的费用先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主张权利,但均未得到支持。检察监督,成为刘某夫妻二人最后的一条救济途经。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依法调阅原审卷宗,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核实双方证据,并依法向人社部门、税务机关开展调查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的规定,案涉《声明书》约定由劳动者承担所有补缴社会保险相关费用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中山一区检随即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并获得采纳。

为尽快解决问题,中山一区检与法院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并联系所在镇街人社部门,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磋商。经耐心释法说理,最终用工企业同意向刘某夫妻二人支付欠缴的社保费。2025年新年伊始,拿到社保费的刘某按捺不住喜悦之情早早地来到检察机关,向检察官送上锦旗表达其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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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向检察官表达感谢

 

近年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矛盾化解”工作模式,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三年来,共受理涉劳动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58件,促成和解18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先后帮助近20名劳动者追回资金1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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