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的主持调解下,一起跨越十余年的民事纠纷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签署和解协议,长达十余年的怨结终得平息。这起标的额仅1000元的“小案”,却让当事人耗费十年光阴,也深刻印证了“莫因‘小纠纷’,付出‘大代价’”的道理。检察机关始终致力于寻求社会治理最优解,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
千元订金 十年维权路
2011年底,当事人A的父亲向某酒店交纳1000元婚宴订金,后因故取消宴席,酒店以“顾客取消宴席订金不退”为由拒绝退还。当事人A认为酒店未实际受损,理应全额退款,遂通过行政调解、诉讼、再审等多途径维权,均未达成预期效果,于2026年1月向我院申请监督。十余年辗转,当事人为1000元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纠纷未决,反而积怨渐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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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杠”到“和” 检察如何破冰
承办检察官阅卷后深入研判:案件金额虽小,但背后是当事人对法律程序的困惑及长期的情绪消耗。若仅就法律条文作出决定,虽可结案,却难以真正化解矛盾,更可能加剧当事人对司法的疏离感。为此,我院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理念,摒弃机械办案思维,将释法明理融入调解全过程,用专业与温情破解僵局。
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僵持。检察官精准切入:一方面,结合类似案例向当事人A详细阐释法律逻辑,纠正其对诉讼时效、格式条款的认知偏差,引导其理性看待纠纷成本;另一方面,耐心沟通胜诉的酒店方,强调“止争止纷、和谐共赢”的价值,促成双方作出合理让步。经多轮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和解:酒店退还500元,当事人A随后也向我院撤回监督申请。这场持续十余年的纠纷,以柔性方式圆满化解,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温暖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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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结事了”到“人和事兴”,这起跨越十年的“小案”圆满化解,正是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践行“积极寻求社会治理最优解”理念的生动注脚。司法为民,重在细节,暖在民心——以更有温度的检察担当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
检察官寄语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生活中遇到小额纠纷时,诉诸司法程序往往需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成本可能远超纠纷标的额。遇到矛盾,不妨理性权衡,优先选择调解等柔性途径,避免因“小利”之争,消耗自身更大的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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