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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检察院与深圳大学签订检校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5-06-13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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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促进法学研究与检察实践良性互动,6月12日,中山市检察院与深圳大学举办检校合作协议签订仪式。中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虹,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吴报水、法学院党委书记马文泽、法学院院长熊伟出席签订仪式。

640.webp.png▲ 签订检校合作协议

随后,双方就检校合作的具体事项进行座谈交流,并达成三点共识:一是以法治协同服务中心大局。双方围绕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的法律政策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的法治方案。二是以课题案例融通理论实践。通过强化课题共建、案例共享、理论共研,发挥高校对法治实践的智力支持,助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三是以人才共育提升能力素养。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法学名师进检察”等活动,让检察经验走进校园、前沿司法理念走近实务。

640 (1).webp.png▲ 座谈会现场

检校合作既是检察实务与法学教育的“双向奔赴”,也是检察机关和法学高校的“双向赋能”。接下来,中山市检察院与深圳大学将深化检校合作实践探索,合力构建集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履职实务、教育培训为一体的检校合作体系,推动检校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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