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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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检察院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6-03-10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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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中山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对全市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实效,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会议强调,要结合实际情况,抓严抓实学习教育。深化学习研讨,综合运用党组“第一议题”、读书班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理念。细化问题查摆,通过督促检查、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反映等途径,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实化整改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需要持续攻坚的突出问题要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突出长效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转化学习教育成果,把政绩体现在服务保障大局上,体现在做实检察为民上,体现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贯通推进学习教育与高质效检察履职。

会议要求,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院分党组的督促指导,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责任落实。力戒形式主义,把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提升了履职质效、推动了工作发展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把学习教育激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推动中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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