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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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工厂门口的“热心人”,竟设下招工骗局?
发布时间:2026-09-08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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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是不是来找活的?我是厂里老员工,工厂正在招人,月薪五六千,还包吃包住。”工厂门口看似热心的袁某,实则冒充工厂内部员工,以介绍进厂工作为诱饵骗取求职者钱款。2026年4月,经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5年9月,从老家来中山务工的老张带着两名朋友到某电器厂门口求职。一名自称是厂里老员工的男子袁某主动上前搭话,热情地介绍起薪资待遇、老张三人看他对招工情况说得头头是道,工厂里的保安也和他点头打招呼,于是认定对方是可靠的“内部人员”。

袁某向老张三人谎称经他推荐入职的员工,每月可以多拿工资,但是“入职前需要统一购买工作服,每套两百多”。求职心切的老张三人将购买工作服的费用转给了袁某,对方收钱后留下一句“下午通知你们办入职”便离开了。

满心期待入职的老张三人在暂住地苦等了一天,始终没有等来对方的入职通知。情急之下,几人通过微信联系对方,发现已被对方拉黑。当即折返电器厂门口寻找,却再也不见袁某的踪影。老张三人这才意识到被骗,随即报警求助。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并于同月将袁某抓获归案。经查,袁某并非该工厂员工,而是长期在工厂附近活动的无业人员。短短几个月内,他利用相同作案手法,精心设置招工陷阱,诈骗十余名求职人员,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看似热心的搭话背后,暗藏着精心设计的招工骗局。办案检察官对此深有体会,“求职者务必通过正规平台渠道进行求职,求职中遇到向私人账户转账缴费的情形,应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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