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办案,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专项监督活动,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在广东中山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公益诉讼实地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广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波,中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贤进、中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虹出席活动,最高检和北京、上海、广东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及下辖部分市县级检察院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
活动中,广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波和中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贤进分别致辞。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江西省宜春市检察院、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云南省迪庆州检察院、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围绕系统办案经验、个案工作方法、法律监督模型等方面作交流发言。
徐向春厅长对各地检察机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办案成效予以肯定,并就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专项监督活动将固废作为重点办案领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地要以固废领域为重要切入点,带动专项活动整体工作提升,在立法关键期展现出检察公益诉讼在政治上可靠、在制度上有效。
二要依法全面履职,以法治之力服务“无废城市”建设。准确把握固废问题的多样性,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坚持因案施策,有效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作用、民事公益诉讼兜底保障作用,探索以公益诉讼调查为主导,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相互借力、协同履职模式,全链条打击非法处置固废行为。全面提高固废类案件的科技含量,积极应用卫星遥感、3D建模等科技手段辅助办案。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走深走实。按照统一部署,加大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加强城市空气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学习研究,提升办案专业性,针对新颖的案件类型,及时梳理案件办理情况、经验做法、研究成果。保持必要办案规模,始终遵循司法规律,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活动期间,参加人员共同研讨《固体废物污染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指引(稿)》,并前往固体废物整治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现场进行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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