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帮我维护权益!”近日,市民阿华将一面写着“民事监督护正义 检察为民显担当”的锦旗,郑重送到了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此时的阿华,脸上已不见过去的无奈,取而代之的是激动与喜悦。这份转变的背后,是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击破拒不执行判决者恶意转移财产的把戏,使其受到法律制裁的成果。
时间要追溯到2010年。阿雄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阿华借款,前后共计300万元。然而此后十年,阿华多次催讨,始终无果。无奈之下,2020年初,阿华将阿雄告上法院。经法院两审终审,判决阿雄偿还300万元本金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阿雄并未履行义务。2022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阿雄部分银行账户、查封了两辆汽车(未实际扣押),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但实际处置到位的财产较少,与判决确定的金额仍有较大差距。不久,法院以“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阿华的维权之路一时走进了“死胡同”。
2023年3月,无奈之下,阿华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执行监督,并向检察官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阿雄在深圳市龙岗区曾有一套房产,很可能已经过户至其子女名下。
检察机关依法受理了阿华的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调阅执行案件卷宗,理清案件脉络,同时把调查重点投向阿华提供的那条房产线索。“对于当事人的财产转移行为是否具有恶意,我们可以通过转移财产的时间、方式、交易价格、交易对象等外在表现,综合判断其主观恶性。”检察官介绍道。
检察机关向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查询阿雄及其子女名下全部房产信息,以及涉案房产登记信息、历史交易信息等。调查发现,诉讼发生期间,阿雄将其名下位于深圳龙岗区一套建筑面积超160平方米的房产,以低于70万元的交易价格过户至其女儿名下。经比对同期市场交易价格,该次交易明显属于不合理低价转让行为,阿雄通过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的把戏浮出水面。“其隐匿财产的行为状态持续至执行阶段,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检察官指出。
2023年8月,检察机关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将阿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对阿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予以罚款、拘留;依法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查找阿雄名下两辆小型汽车等。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2024年1月,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刑事手段与民事执行协同发力下,持续数年的执行僵局终得解冻。2025年2月,阿雄与阿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阿雄分期向阿华支付350万元以及诉讼费。同年4月,阿雄按和解协议约定支付上述款项。至此,这起跨度近15年的纠纷得以化解。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以阿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7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阿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依法追究拒执者刑事责任,不仅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法律文书变成“一纸空文”,更是对法律底线不容挑战、司法权威不容挑衅的有力捍卫。只有让公平正义真正落地,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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