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外观有瑕疵?性能有问题?排放不达标?放心,我们‘操作’一下,包你年审过关!”这不是一句浮夸的广告,而是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公开向客户兜售的“付费包过”服务。近日,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在办理机动车检测造假系列案过程中顺藤摸瓜,不仅查清检测造假犯罪事实,更深挖出背后隐藏的私刻印章犯罪行为,有力斩断了“数据造假+印章伪造”的黑色利益链条,净化了机动车检测行业生态环境。
2021年1月起,为招揽客源、提升业绩,中山市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工作人员以公司名义与代理中介商定合作:代理中介负责联系有年审需求的车辆到公司检测,而检测公司则负责“技术处理”——调换车厢、轮胎,甚至是直接篡改检测数据,为违规车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上传至交警车管所,获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2023年5月,公安机关收到相关线索后立案侦查,查清主要犯罪事实,于2024年3月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然而,涉案检测公司一年内出具的检测报告多达上万份,要从中筛选出虚假证明、认定犯罪金额,难度极大。为破解这一难题,检察官结合合理性原则和经验法则,以“检测项目为外廓尺寸长、外廓尺寸宽、外廓尺寸高、轮胎、质量”且“同一辆车在12小时内重复上线且检测结果由不合格变为合格”为标准,对后台海量检测数据进行筛查比对。最终,3940辆问题车浮出水面,犯罪金额达208万余元。
“要准确认定责任追究范围,需要分清是‘个人自作主张’,还是‘单位意志体现’。”检察官指出。为此,检察官细致梳理证据并开展针对性讯问,认为上述行为由检测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实施,虚假检验报告以公司名义出具,检测费由公司收取,公司负责人、检测工作人员主导完成检测造假过程。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发现,除上述涉案检测公司外,另有2家检测公司及2名犯罪嫌疑人同样存在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犯罪事实,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及时督促公安机关对遗漏的涉案单位及人员立案侦查。
正当案情看似已然明朗,一个细微的疑点又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在审核相关纸质年审材料时,检察官发现多份材料上加盖的印章存在明显瑕疵。围绕这一疑点,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查明印章来源。公安机关调取了检测公司的印章备案档案、用印管理制度、历史留存样本,与涉案可疑印章进行全面比对核查,同时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可疑印章开展司法鉴定。
结合涉案人员供述、电子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一条印章伪造的链条逐步被查清。原来,根据相关规定,单位车辆办理年审需要申请表上加盖所属公司印章,但不少年审车辆因公司注销或距离较远等原因未能加盖公司印章。为图方便,涉案检测机构工作人员与车辆检测代理中介合谋,联系他人伪造印章用于办理车辆年审手续。经统计,涉案人员累计伪造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达1000余枚。
“该系列案涉案人员众多,办案周期较长,如何在高效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检察机关坚持释法说理,向犯罪嫌疑人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法规,详细说明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实际影响,引导犯罪嫌疑人认清其行为的危害性,主动交代案件事实,积极配合退赃工作。最终,部分涉案公司和涉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出违法所得20余万元。
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2026年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涉案的3家检测公司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及十万元;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48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二年九个月不等。
一纸假证明,千枚假公章。针对机动车年审环节暴露出的管理漏洞,检察机关持续推动机动车检测行业规范管理,让每一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真正成为道路安全的“通行证”,以检察履职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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