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院分党组开展巡察。2024年7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我院分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分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对待,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巡察组向我院分党组反馈意见后,分党组迅速组织召开分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分党组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分析研究,细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牵头班子成员、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严格做到“六个逐一”,即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划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推动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每日例会制度,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度进行复盘,督导检查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倒逼整改工作进度。
(二)强化第一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分党组书记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任务,及时跟进督导整改进展情况,同时督促指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履行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整改过程中,抓好统筹协调,就方案修改、工作推进、制度完善等,多次召开分党组会专题研究,听取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突出成果运用。分党组立足“当下改”和“长久立”,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深化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制定完善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采购管理规定等12项制度,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为推动我院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检察职能方面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一是做到学思践悟,领悟精神实质。分党组召开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中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相关内容,把法治中国建设相关要求落实到我院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各党支部按照每月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指引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制定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计划,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学习走深走实。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点督导内容抓严抓实。每月制定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指引,明确各支部当月学习要求、学习重点。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参加挂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工作机制,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机关党委委员对挂点党支部督促指导36次。
(2)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是深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多形式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学习。通过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座谈研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专题网络培训和参加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三是完善制度执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学习考勤签到制度,把学习考勤作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导检查内容之一。制定《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职责、学习内容、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按照规定结合年度述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进行述学,报告学习情况,接受民主评议。
2.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主动有力
(3)持续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服务保障实验区建设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深中一体化”一区检实践。分别与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龙岗区、龙华区检察院建立检察合作机制,就海洋权益保护、红树林保护、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轻罪治理、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等开展交流。
二是开展检企结对共建——“青春对话 逐梦敢为”主题团日活动,以“民法典时代下企业订立合同风险防范”为题开展普法讲座。
三是与辖区镇街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万名党员干部“入镇下村”提质行动,助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完成“三清三拆”协助清理工作、普法进村、“微心愿”及“送书下乡”等共建项目11项。制定关于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到镇街开展座谈29次,走访10次,普法宣传14次。与镇街签订合作协议,设立“基层检察联络站”。就“石岐鸽”农产品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开展走访调研,拓宽涉农知识产权领域案件线索渠道。
(4)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精神,制作“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及工作情况统计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每周汇总更新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每季度向市检察院报送《中山市“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统计表》,报送涉空壳公司案件12件29人。
二是加大院领导走访企业频率,院领导走访企业10人次,收集和解决问题7个。制作涉企案件办理台账及流程图,更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研发涉企普法课程,制作《“益企”来“点单”——“检察护企”普法菜单》《涉企普法菜单》,开展“送法进企业”14次,其中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法律服务2次。
(5)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同比上升。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办理案件总数7153件,其中刑事检察6122件,占比85.59%;民事检察103件,占比1.44%;行政检察862件,占比12.05%;公益诉讼检察66件,占比0.92%,刑事检察同比下降10.61个百分点,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0.9个百分点和0.06个百分点。
二是拓宽案件线索范围。充分利用大数据模型和内外协作机制,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2024年4月以来,利用涉养老金终结本次执行监督模型立案47宗、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模型立案37宗,利用联签工作机制及院内部协作机制立案19宗。
三是加强检察协作。与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等7个基层院联合建立《大湾区环珠江口红树林湿地物种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开展海洋检察联合调查活动,强化与大湾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协作。
3.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
(6)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一是分党组专题学习刑事诉讼相关规定,研究分析我院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各部门贯彻落实,提升办案质量。各部门先后召开部门会议,学习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分析报告内容,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二是开展业务数据日常审核督查工作,依托业务统计子系统和“数检通”检测软件核对数据,分析审查逮捕起诉案件、两项监督、检察听证等工作情况,形成检察业务分析报告,督促提升办案质量。
三是召开分析研判会商会,分析研判业务数据,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源,规范案卡填录,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7)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制作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图,对取保候审、变更羁押必要性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办案程序、期限、文书种类及其他注意事项等予以明确。召开案件评查结果通报会,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重点通报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判决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重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及业务监管情况。
(8)多措并举降低捕后不诉率
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分党组专题研究捕后不诉案件情况,对我院捕后存疑不起诉案件进行分析,各业务部门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把好批捕关、起诉关。依托院内培训平台“兴文讲谈”开展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结合办案实际,深入分析各类证据审查以及侦查活动中存在的不细致、不规范情形,提高干警证据审查能力。
二是统一证据标准。联合中山市公安局、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召开同堂视频培训暨证据标准座谈会,学习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的相关文件,统一证据标准。与辖区内公安分局召开座谈会,就规范侦查行为、严格审查把关、做实补充侦查工作等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强化审核把关。专门设立实质审核检察官岗位,由实质审核检察官对拟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开展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供检委会参考。检委会充分发挥决策、指导和监督职能,确保实质审核及时有效开展,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同时,及时将检委会采纳实质审核意见的案件观点编入我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案件观点要旨》,用于指导办案实践。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捕后不诉率同比下降。
(9)着力提升办案效率
一是持续提高案件管理和办案能力。建立“每周一通报+定期提醒催办+每季度业务监管情况通报”机制,实现简案快办。建立“每日巡查+工作发现+即时预警”的流程监控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提醒。
二是推进危险驾驶社会治理。与公安部门就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和犯罪治理开展座谈,深化治罪与治理并重共识。积极落实社会公益服务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对危险驾驶犯罪高发的镇街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推进危险驾驶犯罪社会治理和源头治理。加强撤案监督工作,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10)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树立监督理念,增强监督意识。要求每一名办案人员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监督理念,做到监督精准,办案优质。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口头纠正、书面纠违、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多种监督方式,构建多层次、多类别的监督处理机制,以重点监督促进规范监督、有效监督。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实效。在监督工作中注重实质化开展调查核实、听取侦查机关意见、跟踪督促反馈,提升监督精准度和监督采纳率。盘活系统数据,挖掘整合数据资源,深入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监督能力。召开“两项监督”工作推进会,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刑事案件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定等相关工作要求,提升“两项监督”能力。
(11)依法保障人权
一是更新司法理念,增强全局观念。认真组织学习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工作规定,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理念,依法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落实到刑事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细致核查把关。严格遵循“必要审慎”的原则,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程序,切实依法保障人权。
4.稳步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量
(12)加强对检察建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分党组专题学习检察建议相关文件,研究分析我院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各业务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加强文书质量管控,构建院领导、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分党组专题研究重点督办问题整改工作。召开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刑检部门每季度开展类案分析,总结高发多发案件情况,充分论证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共开展8次类案分析会。
(13)严格审查把关,提高检察建议质量
结合办案实际,组织学习检察建议相关文件,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性。规范检察建议制发程序,严格把关检察建议制发的审核审批,切实提高检察建议针对性、实效性。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入各公安分局调查走访,通过查阅案卷、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开展类案分析,就检察建议制发问题听取意见,共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4)稳步提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
严格落实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相关规定的要求,深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与法院沟通交流,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质效。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今日我主讲”“典型案例学习分享”等形式,提高办案水平。
5.以“如我在诉”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15)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院领导定期值班接访制度,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接收信件7日内回复率100%、到期答复率为100%,院领导接访22次。建立控申案件台账,对案件办理进度进行全流程监控。分批组织新入职干警到控申部门跟班学习,以“传帮带”方式提高青年干警群众工作水平和释法说理能力。
二是加强信访风险分析,做好“三同步”工作。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涉检信访案件同比下降0.28个百分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预防功能和治理效能,通过12345平台获取投诉举报数据立案23件,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18次,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份,较好回应群众诉求。
(16)严格依法办案,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国家赔偿案件“回头看”反向审视工作,促推高质效办案。严格落实审查逮捕案件三级审批,强化证据审核。提升捕后侦查提纲的质量,跟进、督促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做好捕后引导侦查工作。
二是设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台账,通过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图,明确办案时限、文书种类、审批流程等,对于嫌疑人、辩护人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以及可能被判处缓刑的嫌疑人,承办检察官及时提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防止错误羁押、不当羁押。
(17)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
一是丰富听证形式。指定专人统筹检察听证工作,确定集中听证时间,设立检察听证台账,统筹安排听证员参加听证,开展公开听证、远程听证、上门听证。如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赴石岐街道桃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上门听证;在香山号人大代表直通车东区代表联络站就4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开展全市首宗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公开听证;开展我院首宗知识产权公开听证。
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召开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会商会,认真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持续抓实检察听证工作。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开展听证137件次,检察听证数量稳步提升。
6.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压实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分党组成员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分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意识形态风险4次。分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切实担起“一岗双责”。班子成员通过会议、专题党课等形式研究部署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调研。召开意识形态专题调研座谈会,结合部门职责和自身岗位职能,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和保密员、检察官助理、行政人员代表剖析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问题,收集意见建议,形成我院2024年意识形态专题调研报告,以调查研究推动问题解决。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究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利用谈心谈话、“三会一课”等载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
(19)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性
一是全面深入排查意识形态风险点。通过发放问卷、谈心谈话等形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院检察人员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各党支部书记同本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
二是加强干警思想动态把握。严格落实我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导检查工作办法,制定关于做好近期各项党务工作的提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和家访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
(20)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一是加强对宣传阵地的审核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上墙文稿、宣传栏、各类电子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内容及形式,筑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安全防线。
二是全面开展图书清查管理工作。开展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对图书室和各部门存放的书籍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图书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健全入库书籍登记、审查管理和定期清理等工作机制,规范图书室书籍管理。
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察。对院内各类场所、各处展板、宣传栏、文化墙上的文字图画、标识等内容逐一排查,切实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每季度对内网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意识形态阵地进行排查清理,保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四是持续推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在本院电梯内部和各楼层电梯口,滚动播放意识形态宣传视频。
五是严格落实关于保密室建设的相关要求,完成我院保密室密件存放区、阅文区、办公区的三区改建工作。
(二)关于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21)加强统筹谋划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召开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我院2024年上半年及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重点环节研判。将廉政风险分析研判纳入我院2024年上半年和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中,召开分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究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不捕不诉等廉政风险重点环节,提出具体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是筑牢廉洁自律防线。针对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被查处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结合思想动态和岗位职责,深入剖析原因,挖出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对策,要求各部门抓好落实,筑牢廉洁防线。抓实“三个规定”学习和执行,实现全体人员学习全覆盖,推进每月提醒和每季度填报情况通报工作常态化。组织全院检察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召开新录用人员廉政专题讲座,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心存敬畏。
四是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举办“廉洁家风大家谈”活动,组织干警和家属一同前往市档案馆参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听取机关纪委书记讲授《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专题党课、观看廉政微电影并交流体会,制作第二期系列家风小册子并向全院干警及其家属发放,共建清廉家风。制定2024年新录用人员廉洁培训方案,组织近两年33名新进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加廉政电影周活动和廉政专题讲座,扣好廉洁从检“第一粒扣子”。
(22)加强廉政风险排查
分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梳理各部门岗位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精准实施防控。在各部门每半年对岗位风险点排查及实际落实情况自查的基础上,检查落实情况,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机关纪委监督力度,通过机关纪委委员挂点联系各党支部的形式,列席党支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等议题的“三会一课”,监督各支部将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3)加强监督执纪力量
机关纪委先后召开6次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山市市直机关办案工作相关指引,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专题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到我院督导检查时提出的要求,确保不折不扣完成。进一步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增强检察人员司法责任追究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部署要求,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分析为内容作专题授课,切实提升检察人员素能和办案质效。根据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的要求,再次核查相关案件,经核实检举情况并不属实,我院不存在包庇违法犯罪行为。
(24)加强执纪刚性震慑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24年9月底,各支部完成传达学习教育整顿开展情况、常态化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的通知等材料,确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态化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二是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中层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对中层以上领导监督管理机制,推动监督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强化震慑作用。分党组书记、检察长以《知敬畏 存戒惧 守底线 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展现基层检察新担当新作为》为题讲授专题党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以《严守“六大纪律”,筑牢廉洁防线》为题讲授联系基层专题党课,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知敬畏、守底线、止所行。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观看警示教育影片,通报相关违纪违法处理情况,并集中安排未参加人员进行“补学”等,做到教育培训、警示教育不落一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警示性、震慑力,保证学习效果。
(25)推动落实“三个规定”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检查每半年落实“三个规定”培训学习的内容、参学和补学情况。
二是完善督促检查机制。明确把执行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内容,发挥考核评价的监督和激励作用,督促干警规范落实“三个规定”。
三是加强填录工作专题培训。组织各部门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指引,针对不明人员询问案件是否填报、如何规范填录、正确处理等问题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学习全覆盖、不漏一人,进一步规范“三个规定”填录工作。
3.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
(26)严格规范制服管理
专题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服装管理相关文件,准确把握服装管理的各项要求。制定服装管理规定,建立检察制服采购台账,进一步规范我院服装管理工作。
(27)严格规范采购程序
专题学习《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广东省政府采购常见问题清单》,进一步强化规范采购意识。修订采购管理规定,从职责分工、政府采购、自主采购、采购文件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管理工作。加强采购合同审查和采购验收管理,制作采购预警清单,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多部门对采购合同开展联合审查,确保采购合法合规。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我院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均按照规定进行。
(28)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分党组组织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涉案财物管理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我院涉案财物清理处置工作流程。明确严格按照规定清理处置涉案财物,防止出现涉案财物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情况。建立双部门监督管理机制,并建立台账,定期核对在库涉案财物情况和案件是否有处理结果需要处置涉案财物情况,制作尚未处理的暂扣款物制作核查明细表。经核查,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暂无涉案财物需处置。
(三)关于落实党建责任,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30)进一步扛牢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分党组持续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审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专项考核结果。机关党委协助分党组抓好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要点,优化党支部规范化考核标准。机关党委委员挂点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在支部理论学习、品牌建设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党业融合特色品牌已从3个增加至14个。
二是分党组严格落实《中共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重大事项范围,规范党支部设置调整工作。机关党委对相关党支部的调整认真把关,严格落实党支部设置调整相关规定。
三是制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动态调整,先后召开5次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质效。
(31)进一步规范党费使用管理
一是分党组专题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每半年审议机关党委党费使用情况,已对2024年上半年、全年党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机关党委进一步规范党费使用管理工作,已对2023年度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机关党委严格落实党建活动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编制《2024年党建活动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把关党费支出明细,集体研究党费支出项目,切实增加党费使用透明度,推动党费使用更加科学合理。
(32)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
一是健全分党组书记把关民主生活会报告机制,分党组书记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及问题清单等材料,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提示,认真准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相互之间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会上,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从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等方面全面查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收集汇总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谈心谈话记录等材料。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3)树立鲜明考核导向
一是抓实平时考核工作。组织学习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有关文件,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主要评价标准进一步加强考核结果审核把关,针对平时考核有可能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干警提前谈话提醒,核查每位干警加减分事项,确保平时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工作实际情况。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的贯彻落实意见》,细化考核层次分类,量化赋分比重,提高考核准确度和含金量。
三是形成动态统计台账。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监督管理、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扛牢主体责任,深入运用巡视整改和成果方面的整改情况
(34)以更高站位推进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是分党组传达学习2019年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将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一并纳入十五届市委巡察整改,按照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二是制定《中共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挂图作战,按照要求一一整改到位。
(35)以更大力度将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
一是全面梳理巡视整改指出的问题,建立巡视反馈问题台账,通过整改落实情况周报制度、巡察整改工作每日例会制度,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部门每日梳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节点推进,逐一销号。
二是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我院责任部门及时改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以召开巡察工作督导会、现场查阅档案、点对点交流座谈等形式,先后3次到我院督导巡察整改工作。
(36)以更强担当推动巡视整改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是分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再次传达学习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指出的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对2019年巡视反馈问题对照查摆,深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落实措施。
二是分党组先后召开11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压实整改落实责任。每日召集各部门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度进行复盘并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37)坚持举一反三抓好存量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是依托“兴文讲谈”开展“强化业务监管 赋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专题培训,就案卡填录和新指标说明、案件流程监控情况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制定案卡填录指引,提高办案人员准确、及时、完整填录案件信息和规范使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确保统一业务系统规范使用。
二是分党组专题研究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认真剖析案件质量存在问题,通过加强检察官联席会议审核把关和检委会实质审核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案件审核流程把关。召开案件评查结果通报会,及时复盘检视,要求办案人员强化证据审查,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
一是谋篇布局,做好规划。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细分政治理论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党业融合培训三大类别,涵盖专题讲授、参观交流、实战实训、同堂培训等多元形式,点面结合、内外结合、线上线下结合、阶段性长效性结合,达到“思想上传承、行动上接力”的培训效果。
二是协同共进,湾区共学。落实市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签订的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与深圳龙华区、前海蛇口自贸区以及阳江市阳西县检察院等开展检察业务和党建共建,将共学共育纳入共建范畴,打通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路径。
三是分层分类,行稳致远。打造人才培养平台,健全干警培养机制,制定“双导师”培养计划、“灯塔计划”“领航计划”三阶段业务培训体系,打造党建、业务、文化深度融合的“兴文讲谈”培训项目,因时制宜创新新进人员培养方案。2021年以来,实现业务培训全员覆盖,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分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贯彻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中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带领全体检察人员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务实举措抓严抓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盯整改事项,在全面整改上再发力。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当下改”和“长久立”方式同步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摒除“过关”思想、“交卷”心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防止反弹回潮;继续抓好整改未完成工作整改落实,谨防“一阵风”和反弹回潮问题;加强跟踪督办,推动整改到位。
(三)做实举一反三,在成果转化上求实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把巡察整改融入检察日常工作、融入检察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巩固整改实效,深化成果运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建立以巡促改、以巡促建长效机制,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变成促进司法公信提升的过程,做到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来服务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责任,坚决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27日至5月11日。联系电话:0760-88776839(工作日:8:30-12:00,14:30-5:30);邮政信箱:兴文路5号);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honglijie@zsonejcy.com。
中共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
2025年4月2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