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 星期日
|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建设> 第二市区检察院
中共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27来源:浏览次数:451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41日至6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开展巡察。202473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市委对我院分党组开展巡察,是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举措。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精准,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分党组诚恳接受,全面整改。自巡察整改以来,分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深刻认识到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分党组书记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分党组书记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多次组织会议带头学习上级巡视巡察有关精神,带领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周例会工作机制,每周对巡察整改进展跟进督促、评估问效,逐项销号,带领班子成员立足“当下改”与“长久治”,以巡察整改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三)周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狠抓整改落实。分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市委巡察办反馈的审核意见,逐条全面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班子成员、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成立巡察整改监督小组,通过周例会、推进会、专题会、实地检查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上级机关有关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文件,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研究制定我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机关党委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规范化督导检查。

2)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分党组、各党支部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署精神及上级机关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定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计划,按章节有系统地开展学习,加强对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新部署等学习,以党的科学理论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二是建立学习提醒机制。机关党委通过每月制发党支部理论学习重点等方式,建立学习提醒及监督检查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提醒和监督检查。

3)强化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

一是制定《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分党组理论学习的职责、管理、监督等作出明确要求。

二是落实到会签名制度。由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人员做好学习记录的同时,督促参会人员落实好到会签名制度。

三是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按照规定结合年度述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进行述学,报告学习情况,接受民主评议。

2.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山高质量发展

4)充分发挥服务保障职能

一是分党组专题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分工,以“党建+检察”的方式抓好工作方案落实。

二是成立法治宣讲团。成立由11名党员+5名干警组成的“检察蓝”法治宣讲团,常态化、系统化提供法治宣传服务。已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防范非法集资等普法宣讲17次,覆盖4100余人,涵盖辖区学校、社区、企业、政府机关等单位;延伸工作职能,拍摄普法宣传微视频,多方位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保持高压整治态势,提供更优检察服务让普法工作更走心。拍摄的《“一针瘦”现形记》微视频作品在上级机关举办的“法在我身边”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中获铜奖。

三是持续做好“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深耕生态环境治理。着重开展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按照上级部署,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立案13件,开展磋商8次,发出检察建议6份。目前对磋商及发出检察建议的案件已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如督促某渔业养殖尾水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就水产养殖污染饮用水源问题与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及现场磋商,督促该部门对存在养殖尾水污染的鱼池及时进行整改。双方就依法履职保护饮用水源安全达成共识,共同推进辖区水环境治理工作。针对随意堆放固体废物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情形,立案10件,发出磋商函7份,发出检察建议4份。如督促整治某水道旁违规堆放砂石物料行政公益诉讼案,经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该部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对我院发现的3家砂石场进行有效整改,并制定《河长巡河制度》,将“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场的运行管理”新增到日常巡查重点。

四是加大对辖区商会、重点企业的走访调研力度。巡察整改以来,走访调研辖区8个镇街商会、1个行业商会及19家公司,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所需,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难点、堵点。如走访相关商会、企业,了解当地地理标志“黄圃腊味”在发展中存在的困境,就地理标志“黄圃腊味”的运用、宣传和保护进行调研,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五是与镇街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已与辖区8个镇街分别签订《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框架协议》,为进一步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搭建好沟通平台,探索辖区设立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建立“检察官接待日”制度,以检察力量促进基层善治,经验做法被“学习强国”平台、《中山日报》等报道。

(5)“爱企驿站”助力检察护企

一是依托“爱企驿站”,通过“检察官+镇街(商会)”的方式,组织检察人员点对点走访、服务辖区商会、企业。已走访8个镇街商会以及11家企业,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二是督促落实涉企案件社会调查机制,已完成相关涉企案件的社会调查,其中经开展社会调查办结案件17件。

三是印制“爱企驿站”宣传手册,并通过走访调研派送到辖区商会、企业,依托办案加大普法宣传和听证工作力度,实现对8个镇街商会普法授课全覆盖。授课16次,覆盖企业家及员工2600余人,内容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合同诈骗等多个领域。在办案中充分发挥“检察护企”职能,获赠锦旗4面和感谢信4封。

四是制定院领导带头走访调研辖区商会、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做到院领导走访调研全覆盖。整改以来,我院领导分别带队走访了辖区商会、重点企业。如在走访照明行业中山市某股份有限公司期间,通过面对面听取企业司法诉求,详细了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司法难题,现场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拟每年制定院领导走访调研年度计划并坚持调研常态化。

五是强化涉企案件报备。结合整改工作要求,举一反三,梳理2022年以来符合备案审查条件的涉企案件,向上级报备审查。同时改进工作方式,完善涉企案件报备机制。

3.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

(6)健全协作沟通机制

一是我院在辖区8个镇街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增强与侦查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与法律监督效能。自侦协办挂牌履职以来共提前介入案件141宗。

二是督促公安机关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危险驾驶案加快移送审查起诉。与辖区8个公安分局召开2024年度北部片区检警联席会议,就危险驾驶案件的社会治理、捕诉案件办理质效的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政策的落实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印发了会议纪要。

三是对2024年以来开展的两项监督案件进行自查,没有发现不规范监督、监督明显不准确以及其他违规监督的情形。督促公安机关加快侦查、移送审查进度,立案监督案件、纠正漏捕漏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召开检法协作座谈会,检法两院结合工作实际就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审判监督、强化线索移送、开展数据调取、提高办案效率和文书送达工作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就建立工作机制、促进新时代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共同高质量发展达成共识,签订《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检法沟通协作的会议纪要》,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7)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是分党组审议通过《2018年至2024年案件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报告》,研究问题原因及相关整改措施。对2024年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对照组织学习、落实整改,以问题为导向提升案件质效。

二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专题讲座,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参加培训,全面总结梳理、反向审视,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组织相关部门及承办人对案件质量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撰写反向审视剖析材料。

四是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要求。制发《关于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的工作提示》,组织各办案部门学习,要求对法院拟判无罪和建议撤诉案件在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时增加讨论羁押必要性事项;规范建议延期审理审批流程和加强审判监督;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文证审查工作外,必要时邀请技术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对鉴定意见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及时予以监督纠正。今年以来共受理文证审查案件162件并提出审查意见,做到应审尽审,确保案件质量。

(8)规范案件数据录入

一是分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危险驾驶案件的办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机关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期限的规定。

二是充实危险驾驶办案组办案力量,做到人案适配,保障尽快办结旧案不增加新案。20242月以来的积案,至7月已全部办结。

三是制定《案件规范录入系统实施细则》,完善交接手续,确保案件录入及时、真实、规范,案过留痕。

(9)案件办理效率持续提高

一是分党组、业务部门学习贯彻与危险驾驶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提升危驾案件的办案质效意识。危险驾驶积案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办理案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避免案件久办不结。巡察整改以来,业务部门持续落实督促责任,积极主动做好本部门未办结案件排查核实清理工作。

三是明确将办案期限纳入检察官考核,作为高质效办案的一部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4.践行“如我在诉”理念

(10)服务群众化解矛盾

一是业务部门组织干警就落实好“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每年初通过“中山二区检”微信公众号、中山检察网站公布检察长接待日的具体日期及地点。

三是各业务部门办案均认真做好听取意见、调查核实、促进和解、追赃挽损、移送救助线索、听证、说理等工作。巡察整改以来,我院先后收到锦旗28面、感谢信12封。

四是坚持在办理刑事申诉等涉检信访案件过程中开展反向审视,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对发现的问题向原办案部门进行了通报提醒,督促整改。

(11)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一是分党组专题研究转变司法理念、保障当事人权益、提升精准量刑能力等问题,并明确提出要持续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的工作要求。

二是院领导就认罪认罚常见问题对刑检办案人员进行针对性授课,从认罪认罚工作中常见错误、难点堵点、改进措施等方面对办案人员进行辅导,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办案质效的工作要求。

三是制定《认罪认罚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及具体程序要求等。巡察整改以来,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质效得到提高。

四是对2019年以来我院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进行排查,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各种程序要求,保证制度的规范运行。

(12)加强对涉案财物监督管理

一是组织业务部门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涉案财物管理的规定。

二是分党组专题研究2018年至2024年涉案财物自查情况报告。对2018年至2024年涉案财物处理情况逐案核查,对涉案财物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剖析,查找办案部门、办公室、综合业务部的管理漏洞,按闭环管理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是补充完善涉案财物登记。对未规范登记的涉案款逐一核对入库、出库情况和档案资料、案件生效法律文书,并形成涉案赃款出库入库登记台账。

四是建立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的款物,作出生效决定后,依规定30日内处理完毕”。

(13)全面开展听证工作

一是规范、全面开展听证,加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听证力度。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以听证为原则,以不听证为例外,进一步加强听证工作,多渠道听取对案件办理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提升听证案件的适用数量。巡察整改以来,通过分党组狠抓落实,全院召开听证积极性明显增强。一年来,检察听证案件共152件,较前3年平均值大幅提升。

三是完善听证制度,促进听证质、量同提升。修订《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工作指引(试行)》,细化“应听尽听”、不宜听证的案件类型和范畴等内容。2024年第一至第四季度全院召开听证的案件数稳步上升,下半年听证案件数量对比上半年增长51.6%。听证案件类型实现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申诉控告案件全覆盖。

5.高质量制发检察建议

(14)加大制发检察建议力度

一是对我院2021年以来的检察建议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并针对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确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分党组开展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从六个方面加强我院检察建议工作。巡察整改以来,我院刑检部门共制发检察建议23份,做到应发尽发,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和参与社会治理职责。

二是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二次饮酒而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开展自查,通过填报《中山市检察机关“二次饮酒”醉驾不捕不诉案件评查表》落实自查工作;同时针对二次饮酒危险驾驶案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已完成整改。

三是我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二次饮酒危险驾驶案开展全面细致的分析研判,同时对二次饮酒危险驾驶案的侦查取证工作提出相关的要求和建议;对该类疑难复杂案件,明确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加强调查取证指导,确保做到精准打击二次饮酒危险驾驶的犯罪行为,形成常态化协作办案模式,并将该办案模式延伸至其它普通案件的办理,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推动我院高质效办理案件的深入开展。

(15)严格检察建议制发质量

一是各业务部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机关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业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审批,严格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三级审批制,同时要求同步报送我院综合业务部、上级检察机关备案审核,切实提升检察建议质量。

三是切实加强对被建议单位的跟踪回访,以“跟踪”促进整改落实,促使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16)切实提高检察建议采纳率

一是加强自查自纠,全面分析原因,分党组专题研究2018-2024年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全面分析原因,反思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二是持续跟进法院在办系列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并向上级院作专题汇报。

三是多措并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2024年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份,均获法院采纳并已全部改判,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已上升为100%

6.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7)强化涉检舆情源头防控力度

一是加强案件释法说理及追赃挽损。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严格落实涉检舆情处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应对预案,在办案中认真做好源头防控、风险预警,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

三是加强“两微一端”宣传工作,运用科技力量强化涉检舆情防范化解。

(18)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一是对会议室、办公室、图书室、党员活动阵地等场所开展集中排查,并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清理相关资料,确保符合阵地管理要求。

二是各分管领导在分管部门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9)严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分党组专题学习上级机关相关文件,及时研究修订我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是各部门学习上级机关制定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了政治敏锐性。对制定的文件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有不规范表述的文件。

三是建立文稿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程序,确保审校工作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20)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分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判我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形势,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措施。

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的述职述廉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党组书记以“笃学践行党的纪律要求 为建设走在前列的基层检察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题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三是制定《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长期挂案预警机制》,通过发出《工作提醒函》 《工作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案件加快办理

四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督导、检查、考评工作,建立健全岗位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机制。

(21)落实“一岗双责”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再次学习《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管理制度》,明确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反面典型教育检察干警,抓好以案促学、以案明纪,时刻提醒全体干警做纪律上的“清醒人”。

二是进一步落实常态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围绕强化理论武装、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专业能力等4个方面与分管人员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院领导及时开展家访,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学习、社交等情况的进一步了解,及时掌握干警家庭是否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征求检察干警家属对共同做好干警八小时之外管理的意见建议。

三是严格落实《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实行同等管理,评选出4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为季度检察之星,安排1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22)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一是分党组专题学习上级机关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审议我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二是院领导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对院领导岗位风险点实现全部覆盖。各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机关相关文件,及时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院领导、政治部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把关审核。

三是制定《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政治部与综合业务部监督工作衔接机制》,规定政治部发现检察人员不规范办案情形,应当报送机关纪委和综合业务部门;综合业务部在案件监管过程中发现违反检察职责线索的,应当移送机关纪委;机关纪委在工作中发现存在不廉洁等情况的,应及时移送政治部,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四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检查监督。制作并向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派发《廉政建设调查问卷》,对案件承办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情况发放调查问卷69份,均无不良反映。对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开展3次检查,未发现廉政问题。通过定期的廉政检查,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依法依规用权,并时刻接受监督。

(23)强化监督专责

一是召开机关纪委扩大会议,整合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力量,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

二是开展提高机关纪委监督能力专题培训,全面学习上级机关有关规定,提高机关纪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围绕机关纪委工作重点,制定《机关纪委年度工作责任清单》,按要求有计划开展工作。

四是建立机关纪委、检务督察职能部门、综合业务部之间配合协作机制,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线索予以核实问责。

2.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的执行

(24)带头落实“凡问必录”

一是分党组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到院领导以上率下,应填尽填,要求全体检察人员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填写“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政治部加强督导检查。院领导共填报21件。

二是分党组书记要求院领导以身作则、层层带动,以“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抓好分管部门干警“三个规定”的学习,严格区分过问干预插手案件与了解进展、反映情况、依法监督的情形,做好规范填报,对长期零填报或者不规范填报的分管科室和干警加强提醒谈话。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均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报告。

(25)规范执行“三个规定”

一是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三个规定”的相关文件,参加关于开展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专题宣讲,认真学习有关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处理的最新要求,针对甄别核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填报工作。

二是将“三个规定”的填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新入职、新晋升、新入额等人员进行教育和提醒。与新入职、新晋升、新入额干警进行了任前谈心谈话和廉政教育。

三是政治部根据《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通报》,通过提醒、反馈、指导等方式引导全院干警规范、全面执行“三个规定”。

四是将社工、档案装订、信息服务等购买服务人员全部纳入填报人员范围进行管理。

五是组织干警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部门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干警进行自查,暂未发现检察人员存在不当过问的情况。

3.严格执行后勤管理制度

(26)加强内部资金监管

一是采购人员、财务人员每季度开展财务制度及相关工作制度学习,严格落实“若出现合同内容、服务变更,需经检察长办公会、分党组会讨论通过,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及流程变更合同”的要求。

二是要求3万元以上合同需报送机关纪委备案,由机关纪委定期抽查执行情况。

三是再次对照上级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及完善。

(27)加强食堂管理

一是完善食堂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食材,安排专人及食堂主管共同验收食材。

二是定期安排专人将市场平均食材价格与供应商价格进行对比,如发现供应价格与市场实际价格偏差较大则及时要求供应商调整。

三是早中餐提前一周进行报餐,食材按报餐人数购买。办公室加强每月食材支出金额与报餐、就餐人数核对,如发现未提前报餐而直接就餐情况,由办公室提醒补缴餐费,确保不超支浪费。

四是经抽查核算,20249月至20253月,我院应购食材费用与实际支付食材费用对比,均无超支情况。

(28)严格落实制服管理制度

一是分党组审议通过《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服装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检察制服、司法警察制服及其配饰的管理工作。

二是组织职能部门人员学习上级机关服装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规定配发制服,完善服装发放台账,规范记录服装发放时间、数量、品种。

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回收检徽,并在辞职、调离、退休人员交接单上进行签收确认。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充分发挥班子引领作用

(29)充分发挥分管领导作用

一是分党组召开周例会,分管领导对重点检察业务、典型案例培育、数据模型推广、检察专项工作以及队伍人员情况进行汇报,压实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以及人员日常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是分管领导通过与分管部门干警开展谈心谈话、家访,掌握分管干警生活、工作、思想上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变化。巡察整改以来,没有发生干警因家庭纠纷、婚姻变化引发的突出问题。

2.规范党建工作

(3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分党组及时修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依照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党委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二是调整我院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做了详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台账的整理和资料的归档 ,并规定领导小组一般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31)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

一是制定《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规定由各党支部各推荐1名支委或党务工作者作为检查组成员,采取抽签分组,在支部自评的基础上开展交叉互评互查。通过党支部之间相互学习、相互监督,防止“灯下黑”,促进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制定《关于机关党委、纪委派员参加党支部活动的计划》,要求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每年不少于一次参加各党支部有关会议、活动,加强督促指导,不断提高支部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32)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一是政治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督促分党组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收集好谈心谈话记录,并对记录内容进行检查,确保谈话范围符合要求。

二是多举措加强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质量。分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提出修改意见。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摆出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对象,做到见人见事。

(33)规范党费使用

一是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学习上级文件,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拓展的重要举措。

二是研究制定2024年党建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包括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党支部宣传展板、购买相关政治理论学习资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内关怀慰问等使用。

三是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进一步学习党费、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相关文件,持续强化依规使用党费、党建活动经费的意识,明确要求严格履行党建活动经费及党费使用审批手续,所有经费使用均经机关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4)深入谋划破解干部队伍建设和发展的深层次难题

一是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4-2027)》,采取4项重点措施,力争到2027年底,领导班子年龄明显优化,干部队伍梯队结构更加合理,检察人员政治素质明显增强,业务素能普遍提升,人才规模明显壮大,纪律作风更加严明。

二是研究通过2024年度人才孵化工作室项目组及其成员名单,对上一年度名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同步启动精英计划,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

三是研究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确定符合条件的同志为人才库成员,加强日常监督教育,实施动态管理。

四是加强请示汇报,积极向上级院汇报我院队伍建设情况,并就如何做优做强检察队伍提出意见建议。

(35)多举措强化人才引留

一是充分利用好2024年公务员招录政策,招录2名研究生。

二是与上级院积极沟通,为上级院年轻干警到我院参加初任检察官遴选设置1个岗位。1名干警已经通过初任检察官遴选。

三是开展爱心托管班,切实解决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通过招录高素质人员充实检察队伍,不断壮大检察人员队伍,缓解一线办案干警办案压力。组织各种兴趣小组,充实、提升干警八小时外生活质量。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成立人才孵化工作室,吸收年轻干警作为工作室成员,通过学、练、比提升素质,展现才华,实现自我价值。大力培养使用年轻干警,增强职业荣誉感。

(36)全方位了解推荐干部

一是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干部考察的标准进行了重点学习,提高了对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认识。

二是建立《干警纪律作风日常管理台账》,对会风会纪、上下班纪律、提审着装规范化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建立《业务管理台账》,对上级院通报案卡填录和文书制作不规范的案件等做好台账管理,相关情况按规定通报至政治部。

三是政治部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向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干警等同志了解近期提拔任用的年轻干部成长情况,了解部门表现突出的年轻干警和存在某些问题需要特别关注的同志。协助上级对2024年报名参加逐级遴选干警的工作总结、任职情况等开展资格审查。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主动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37)及时研究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是分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指定牵头领导和联络员,成立巡察整改监督小组。印发相关巡察整改文件。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分党组利用周例会的形式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推进巡察整改。检察长多次召开重要问题巡察整改推进会,监督小组开展实地检查。

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领,剖析了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均在分管部门传达了巡察组反馈意见,多次在分管部门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2.强化整改工作监督

(38)派驻组、机关纪委和组织部门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改工作存在的偏差

一是召开了机关纪委扩大会议,整合了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的力量,成立巡察整改监督小组,为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奠定组织基础。

二是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巡察整改监督小组两次召开督导会,对整改进度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审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巡察整改以来,通过周例会定期报告整改进度情况。分管领导每周向分党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小组组长定期向分党组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四是机关纪委和政治部持续跟进整改工作进度,对整改进度情况适时开展分析研判,督促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地落实见成效。

3.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9)盘活处理封存物资,规范公务接待审批

一是根据上级机关文件精神,对涉及的物品进行拍卖,所得上缴国库。

二是要求承办部门在申请接待前规范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务接待。

(40)案件质量进行闭环管理

一是研究制定《案件规范录入系统实施细则》,规范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和录入系统工作,提高司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已组织各业务部门干警认真学习。综合业务部每天核查案卡填录情况,督促承办人对错填、漏填问题进行及时修改,并定期通报案卡填录问题情况。

二是制作《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流程表》《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流程表》,明确程序规范,并组织刑检业务部门开展学习,指导案件逮捕及公诉环节工作的规范开展。

三是与同级法院召开检法协作座谈会、检法工作联席会议,与同级法院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

四是刑检业务部门按照部门实际对案件进行分类,疑难、复杂、有争议的案件运用“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等审批制度结案,并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开展情况,以“定期+临时”召开相结合的模式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充分讨论案件。由案件过滤小组对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进行把关。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专题培训,促使案件承办人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院案件办理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中共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中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筑牢鲜明政治底色。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升综合管理水平,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检察权的运行和制约,促进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准确规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整改落实工作长期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的转化利用。坚持抓整改落实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发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监督,自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以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契机,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立足于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法治力量促进中山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聚焦高质效办案,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改革精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以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27日至5月11日。联系电话:0760—2283881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裕洲路61号(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jcy2@163.com。

 


                                                                                                                      中共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

                                                                                                                                          2025427



相关文章